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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先行示范深圳努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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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张玮玮通讯员林岭

厉行法治,是深圳经济特区41年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之一。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深圳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城市示范”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

*的十九大以来,深圳市委市*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的嘱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推动法治深圳建设迈上新台阶。

立法迈入高质量、精细化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说:“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善用变通规定,以“法治之轮”保障“改革之轮”,这是深圳推进法治城市示范的一道亮丽风景。

在立法创新上,深圳一直马不停蹄。*的十九大以来,深圳的立法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7月6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条例》为整治大数据“杀熟”提出了解决方案。此外,《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首创科技企业双层股权结构制度,创新职务发明所有权和使用权机制;《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创设“个别征收+行*诉讼”的独特模式,破解城市更新搬迁难题……这些立法不仅有力为深圳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强保障,有力促进了深圳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也为全国立法输送了“深圳样本”。

深圳立法也步入了“精细化”时代。如果说,在取得经济特区立法权之初,经济特区立法注重的是扩大数量解决“有法可依”,那么今天,深圳的立法则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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