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张玮玮
法治是深圳的鲜明特质,调解是深圳基层治理的首选方式。深圳市委市*府一直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持不懈扎实构建大调解格局,近年来更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调解工作,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协同,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深圳已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平台在全市“多点开花”,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民众分忧、为商企解难。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丰硕成果为特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法治获得感,更为进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金发展期的深圳增添了丰沛的法治能量。
一、以人民调解为抓手,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深圳市各级司法行*部门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用法理情守护着千家万户的安宁祥和,推动人民调解这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夯实三级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加强调解组织力量。年,盐田区在全市首创设立区、街道人民调解协会,实现人民调解协会区、街道两级全覆盖,引领社会组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化、长效化。近3年来,有5篇人民调解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案例库,12篇人民调解案例入选《深圳市人民调解案例汇编》,案例采纳量均居全市第一,为各地有效处理矛盾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盐田经验。
在光明区,社区成为化解群众矛盾的先锋队,以群众诉求“为令”,部门“闻令”而动。依托区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光明区创新实施“社区发令、部门执行”模式:对事权在区、街道相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社区*委调度区、街道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现场调处,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府绩效考核,让行*调解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从责任落实上强化“三级负责制”,赋权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调度职能,建立*法、司法和信访协同会商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处理不过夜。
而在宝安区,一串串数字映射出该区全方位构建“上天入海”矛盾纠纷防线阵地的不懈努力:现已成立10个区级、10个街道、个社区调委会和个调解工作室,建立物业管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11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织密“10+10+11+”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完善“7个专家型金牌智库”“8个行业性顾问团队”,储备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人、社会力量余人,创设纠纷紧急协调小组和三级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