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国际商报
2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对韩国正式生效。
近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北京代表处和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主办的RCEP解读及应用说明会(中韩专场)在线上举办,旨在帮助中韩企业抓住RCEP发展机遇,提升中韩企业申办RCEP项下原产地证、更高效地利用好协定的相关优惠条款,推动中韩投资贸易合作。
与会专家表示,今年是中韩建交30周年,此次RCEP的对韩生效,将与现有中韩FTA形成叠加,进一步拓展中韩贸易投资合作空间,极大带动商品、技术、服务、资本等跨境流动,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给中韩企业带来新机遇。
山东大学商院教授刘文表示,中韩两国地域相邻,人缘相近,经贸合作历史源远流长。近年来,中国一直是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进口来源国。韩国是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国。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对韩投资也不断扩大,总体呈现波动增加态势。年,中国对韩国投资仅为约万美元;年,中国企业对韩国全行业直接投资3.6亿美元;中韩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为7.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3亿美元。
中国与韩国不仅同为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中韩自贸协定也早于年12月20日起实施。此前,韩国关税厅已在其FTA信息平台网站上增设RCEP专栏,指导韩企提高RCEP利用率。
“在RCEP生效后原产地累积规则的实行,将降低产品获得协定项下原厂资格的门槛,并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刘文解释说,RCEP累积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缔约方内的所有生产和货物增值,累积效应突破了中韩FTA仅双边累积的限制,使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变得更为灵活,这会对中韩之间的贸易模式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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