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23日从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外人员往来,经国务院批准,自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由重庆、西安航空口岸过境免签停留时间延长至小时;在宁波航空口岸实施过境小时免办签证*策,并纳入江浙沪*策一体化,过境人员可从宁波航空口岸以及已实施过境小时免办签证*策的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入境、出境;将成都航空口岸过境小时免签停留范围扩展至成都、乐山、德阳、遂宁、眉山、雅安、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11个市。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