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16时,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异地调警和本地用警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1号统一行动(以下简称“1号行动”),澄迈交警大队10名警力到海口参加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当天,海口公安交警采取常态化警力部署+总队调警相结合的形式,联合澄迈交警在金龙路玉沙实验学校正门路段,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全省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行动现场,交警、学校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对违法家长、学生逐一开展宣传教育劝导,积极营造共建学生交通安全守护工程、摒弃交通违法陋习的宣传氛围。记者注意到,许多家长都有配备合适孩子佩戴的儿童安全帽,安全意识逐渐增强。
据现场执勤交警表示,对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海口市民黄先生因后座乘客未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准备和父亲一同回家,因为车上只备了一顶安全帽,内心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现在没有人会抓车,便骑车上路,结果没骑多远就被抓了。现在经过交警的教育,已经意识到安全帽的重要性,回去就再买一顶帽子放车上,以后一定会遵守交规,安全行车。”黄先生说。
据统计,截至当天18时,“1号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15起、无证驾驶2起、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88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起。
三亚严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
3月3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推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按照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安排部署,3月31日至4月1日,三亚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号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严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辆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查处对象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等违法行为。
对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资讯APP记者陈勇合谢佳宁通讯员李盛兰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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